治疗原则
对于没有明显死骨的单纯骨结核、滑膜结核或不适合手术治疗的老弱者,都可采用非手术疗法。非手术疗法无效时,可考虑进行手术治疗。
一般治疗
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可用短石膏托将腕关节固定于背伸30°位,使腕关节在功能位强直。
药物治疗
有效的药物治疗是杀灭结核杆菌、治愈骨结核的根本措施。可全身用药,也可关节内注射用药。
1、用药原则
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
2、常用药物
目前常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乙胺丁醇。主张联合用药,异烟肼与利福平为首选药物。在原发耐药率较低的地区,强化期可三药联用;在原发耐药率较高的地区,强化期应四药联用。
3、注意事项
抗结核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为肝损害、神经毒性、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肾损害等,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并同时服用保肝等药物。发现异常应及时就医。儿童需慎用乙胺丁醇及链霉素。
手术治疗
1、药物治疗无效者或有明显死骨者,可采用腕背侧纵行的S形切口行滑膜切除术和病灶清除术。
2、晚期全关节结核腕骨破坏严重者,可行远排或近排腕骨乃至全腕关节切除术。
3、如病变已稳定,关节发生骨性或纤维性强直,但有明显的垂腕畸形,或前臂有明显的旋转受限,可作桡骨下端截骨术,纠正垂腕畸形。为了恢复前臂的旋转功能,可切除尺骨小头。
4、以上手术后均须用石膏托将腕关节固定3-4周,以后去托进行功能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