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支气管结核治疗的基本原则和目的,是在全身正规抗结核化学治疗的基础上,主要加强气道内的局部介入治疗,即针对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病因治疗及并发症治疗。针对支气管结核活动期,以尽快控制结核分枝杆菌的感染、避免耐药菌的产生、预防或减轻病变段气道遗留下器质性的狭窄和(或)软化为主要目标。
对症治疗
1、少量咯血者多以卧床休息为主,可用氨基已酸、氨甲苯酸、酚磺乙胺、卡巴克洛等药物止血。
2、大咯血者需用垂体后叶素缓慢静脉注射,垂体后叶素可以收缩小动脉,使肺循环血量减少而达到较好的止血效果。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患者和孕妇禁用。
一般治疗
中毒症状重者卧床休息,多进食富含营养及多种维生素的食物。
药物治疗
1、抗结核药物治疗
抗结核药物的选择及组合与肺结核的治疗相同,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绝大部分患者在治疗3个月后痰菌培养转阴,疗程应适当延长。
2、激素治疗
对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呈超敏状态者和儿童纵隔淋巴结结核引起的气管、支气管结核可酌情给予激素治疗。
3、局部药物治疗
雾化吸入可提高支气管黏膜局部的药物浓度,有利于支气管结核的治疗,可选用局部刺激性较小的药物如异烟肼、左氧氟沙星、丁胺卡那等。
手术治疗
1、适应证
(1)气管狭窄合并严重呼吸困难,有窒息先兆者。
(2)气管、支气管瘢痕狭窄超过管腔内径2/3,合并反复感染,或有毁损肺和支气管扩张者。
(3)支气管狭窄合并远端肺结核,有顽固性呼吸道症状,抗结核治疗无效者。
2、手术时机
应根据病变的具体情况选择,主张术后继续抗结核治疗9-12个月,防止复发和再狭窄。
3、手术方式
(1)对于管腔狭窄闭塞或软骨断裂、缺损缺失的支气管结核非活动期,主要是应用球囊扩张、暂时支气管支架置入等介入措施,最大限度地恢复病变段气道的通畅,改善肺的通气和引流,尽可能保全肺功能。
(2)对于支气管结核合并中央气道完全闭锁,且末梢侧肺已明显毁损者,应直接行支气管肺段、叶及全肺切除术。
检查发现支气管结核杆菌感染引起左边肺不张,伴有咳嗽痰液比较多的临床表现,可以使用抗结核杆菌的药物进行治疗支气管局部位的结核,在支气管结核症状好转以后,肺部位的不张症状是可以慢慢地恢复正常的,平时注意少吃辛辣刺激性东西进行预防症状的进一步加重,多吃含维生素比较丰富的食物进行改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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