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以缓解症状为首要任务,然后考虑解决病因。
对症治疗
1、卧床,取头高脚低位及给氧,减轻颜面及上部躯体水肿,吸氧可缓解暂时性呼吸困难。
2、限盐饮食,液体尽量避免经上肢静脉输入。
药物治疗
1、抗炎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缓解局部的炎症。常用的有地塞米松等。
2、脱水治疗给予利尿剂或脱水剂,对于和水肿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忽视利尿脱水治疗后有可能引起血栓形成和电解质紊乱。常用的有呋塞米等。
3、镇静止痛治疗适当的镇静和止痛有助于减轻焦虑和不适。常用的有地西泮等。
4、抗凝治疗适用于非恶性病因所致血栓形成的情况,或者用于配合恶性病因的放疗、化疗。在对症基础上给予抗凝、抗栓治疗,有助于缓解症状。对于因静脉导管所致血栓形成的上腔静脉阻塞,单用抗凝治疗,即可使阻塞消除。常用的药物有阿司匹林等。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是SVCS病因治疗及减症治疗十分有效的措施之一,在良性肿瘤和非肿瘤因素所致SVCS的治疗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恶性肿瘤所致的SVCS中外科也有很多有益的探索。
1、良性病变导致的上腔静脉综合征,且症状迅速恶化者,可行肿物切除、上腔静脉松解术、上腔静脉成形术等改善上腔静脉阻塞。
2、恶性肿瘤侵犯或压迫,症状严重且肿瘤无远处转移者,切除肿瘤后患者预期生命延长,可考虑将原发肿瘤与上腔静脉一同切除,同时视上腔静脉的缺损范围予以自体血管补片、人工血管修补,缺损较大时需建立旁路转流。
放化疗
1、当前恶性肿瘤是SVCS的主因,而其中小细胞肺癌、肺鳞癌和恶性淋巴瘤占绝大多数。这些肿瘤对放化疗多呈中等以上敏感,且此时患者往往已经失去根治性手术的机会,姑息性手术难于为患者所接受,因此放疗与化疗是恶性肿瘤所致的SVCS临床上最为常用的治疗方法。
2、放化疗综合治疗能够提高局控率,比单纯放疗或化疗有更高的有效率和更长的缓解时间,且能降低单纯放疗引起的局部水肿以及血栓机化而致病情加重的风险,同时可对远处转移病灶同样有所控制而延长生存期。
其他治疗
介入治疗:血管内支架置入治疗是近年来日益成为SVCS减症治疗的新技术。
1、适应证:可广泛应用于急性发病、内科治疗和放化疗治疗未缓解或复发、无手术指征的良恶性疾病等所致的SVCS。
2、优点:在恶性肿瘤的治疗中,内支架介入治疗与放化疗相比,减症效果更为迅速而可靠;与外科手术相比,创伤小、易耐受、恢复快、并发症少。
3、预防再梗塞:联合抗凝药物可有效预防再栓塞,常用的药物有阿司匹林等。
4、并发症:常见的并发症有支架移位、穿孔、假性动脉瘤、感染、抗凝或溶栓导致出血等。
上腔静脉综合征可以选择药物治疗,也可以选择化疗、放疗或者是手术治疗,具体治疗方法需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决定。药物主要是糖皮质激素药物或者是利尿剂及抗凝剂等,药物治疗之后效果不理想,病情已经到了晚期,可以选择手术治疗。卧床的时候需要把上半身抬高,可以降低静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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