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斜视的病因尚不明确,一般认为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眼部解剖、神经支配、调节与屈光、视系统功能发育、家族遗传等有关。
基本病因
1、眼部解剖因素眼外肌先天发育异常、眼肌附着位置异常、肌肉鞘膜异常、眼球筋膜与眼眶发育异常等因素,均可能引起眼外肌力量不均衡,继而导致眼位异常,由于这种异常是很轻微的,肌肉间日久产生调整和代偿性变化,逐渐表现为共同性斜视。
2、神经支配中枢神经控制失调,眼外肌力量不平衡,眼的辐辏(即集合,双眼注视近处物体时视线向中间聚集)与外展出现异常时即可发生共同性斜视。
3、调节与屈光正视眼的调节与辐辏存在着相互平行的关系。即视近物时,调节增加,辐辏也相应增加,但在屈光不正的患者,调节与辐辏间失去了正常的相互平行的协调关系,而且屈光不正越严重,二者愈不平衡。远视眼的患者(特别是中度远视)长期从事近距离工作以及初期老视眼患者,因为需要加强调节,相应就产生过量的辐辏,过量的辐辏就可能导致内斜视。近视眼的患者,由于不需要或很少需要调节,就会产生辐辏不足,从而可能导致外斜视。
4、家族遗传共同性斜视有一定的家族性,有研究显示由解剖异常导致的斜视可能以多基因遗传的方式传给子代。
5、其他视系统功能发育也可引起共同性斜视。
危险因素
眼部异常,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黄斑发育异常、屈光参差过大等,可增加共同性斜视发生的风险。
诱发因素
儿童在视觉发育的过程中,如果受到惊吓、高热、脑外伤、营养不良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共同性斜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