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皮肤病主要是因病毒感染引起。病毒可分为DNA病毒和RNA病毒两大类,它们通过皮肤接触、性接触或呼吸道等途径侵入皮肤及机体,引起皮肤、黏膜等组织出现损害,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基本病因
1、致病病毒
(1)DNA病毒:包括疱疹病毒(如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等)、痘病毒(如传染性软疣病毒等)、乳多空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等)、腺病毒和微小病毒。
(2)RNA病毒:包括小核糖核酸病毒、披膜病毒、呼吸道肠道病毒、冠状病毒、正黏病毒、反转录病毒、沙粒样病毒、杆状病毒和副黏病毒。
2、致病机制
不同病毒对组织的亲嗜性有差别。人乳头瘤病毒具有嗜表皮性;疱疹病毒具有嗜神经及表皮性;更多的病毒呈泛嗜性,可导致包括皮肤在内的全身广泛组织损伤(如麻疹病毒、肠道病毒等)。
危险因素
以下因素可增加病毒性皮肤病的发病风险:
1、存在基础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肾脏病、艾滋病等。
2、皮肤存在创伤、破损。
3、接受放疗、化疗或器官移植术等。
4、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等药物。
5、免疫力低下。
6、皮肤卫生情况较差。
7、有不洁性行为。
8、近期曾与病毒性皮肤病患者密切接触。
诱发因素
以下因素可能会诱发病毒性皮肤病:
1、过度劳累。
2、长期精神紧张。
3、存在发热、受凉情况。
4、女性处于月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