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病因
遗传、环境因素可单独影响,也可同时存在共同影响。
(1)遗传因素
当胎儿染色体数目、结构等出现异常时,可导致畸形出现。基因出现异常时也会导致胎儿畸形。
(2)环境因素
怀孕期间感染巨细胞病毒、水痘病毒或风疹病毒;妊娠期间妇女过量接触放射线;孕期接触化学物质、毒品;怀孕期间饮酒和服用某些药物等。
(3)母体慢性疾病
怀孕前和怀孕期间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或其他严重疾病等,可对胎儿发育产生负面影响。
2、危险因素
(1)孕妇在孕期间吸烟,饮酒。
(2)高龄产妇。
(3)家族中有先天性畸形的患者。
(4)孕期母体缺乏叶酸会增加患病的风险。
最容易造成胎儿先天畸形的时期为,受精后第3周至受精后第8周,为致畸敏感期。这一阶段为器官发育形成期,有致畸因素接触的患者,发生胎儿畸形的风险明显升高。也就是在怀孕早期,有很多孕妇因为吃了感冒药或者做了X光检查,或者是拔牙拍了片,都会过来咨询这些因素会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因为每个器官分化和形态发生迟早是不一的,所以每个器官都有各自的畸形易发期。医生都会根据器官分化的时期特点,告知孕妇有可能对胎儿造成的影响程度。在受精两周内,也就是从末次月经开始算起的一个月内为胚前期。这个时期容易受到遗传或者环境因素的影响,引起稽留流产,而不会导致胎儿的畸形,因此这是“全或者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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