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子宫颈肉瘤的治疗目的在于控制患者病情发展,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子宫颈肉瘤治疗以手术为主,内分泌治疗、化疗或放疗为辅,放疗可降低局部复发率。
药物治疗
1、激素类药物
大量孕激素治疗有一定效果,常用激素类药物有醋酸甲羟孕酮,醋酸甲地孕酮,也可使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如亮丙瑞林、曲普瑞林等)。或者使用芳香酶抑制剂(如来曲唑、阿那曲唑或依西美坦等)。
2、化疗药物
化疗常用的有效药物包括吉西他滨、多西紫杉醇、异环磷酰胺、表阿霉素、艾瑞布林等。化疗药物可单用或联合应用,单用药以多柔比星疗效较佳。联合化疗方案包括吉西他滨+多西紫杉醇、多柔比星+异环磷酰胺等。
手术治疗
1、可行全子宫切除术,注意应整体切除,避免瘤体粉碎。
2、根据患者病情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进行淋巴结清扫术。
放化疗
放射治疗不作为治疗的首选,主要用于有肿瘤残留或有亚临床转移区域的补充治疗。包括外照射放疗和近距离腔内放疗。对于不能手术的患者,初始治疗可选择盆腔放疗和(或)阴道近距离放疗。
1、外照射放疗
盆腔外照射的靶区应包括肿瘤原发病灶,髂总下段、髂外、髂内血管,宫旁,阴道上部(包含阴道旁组织)和骶前淋巴结等区域。
2、近距离腔内放疗
多用于子宫切除术后阴道局部的放疗,或者用于子宫切除前的新辅助放疗。新辅助放疗有助于降低术后切缘不足或切缘阳性的风险。可在阴道切口痊愈后开始实施,最佳开始时间是术后6-8周,不应晚于术后12周。术后腔内放疗范围不宜超过阴道上2/3。对于手术无法切除的肿瘤,可采用外照射联合腔内放疗或者单独腔内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