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角膜基质炎的治疗需要根据患者病因决定,以药物治疗为主。多数患者需要局部使用地塞米松和环孢素A等药物治疗控制患者症状,为预防并发症有时还需使用阿托品,在此基础上根据病因选择对应的治疗方案。对于炎症消退后遗留瘢痕造成较大视力影响者,有时还需行手术方式切除。
药物治疗
1、梅毒性角膜基质炎
梅毒性角膜基质炎是全身梅毒病症的局部表现,应从全身进行驱梅治疗。WHO已提出了全身驱梅治疗的原则。局部使用0.1%地塞米松眼药水滴眼,炎症消退后减量,但应继续维持滴眼数周后逐渐减量停药,以防复发。还可用1%环孢素A眼药水滴眼。为预防葡萄膜炎及其并发症的发生,应使用1%阿托品溶液滴眼散障。通过早期适当的治疗,85%以上的患者视力恢复或提高。
2、麻风性角膜基质炎
由于其病原生长极其缓慢,患者需要长时间的,甚至是终身的治疗。目前,抗麻风药物有氨苯砜、氨苯吩嗪和利福平。
手术治疗
穿透性角膜移植术:对于角膜炎症消退后遗留的搬痕,视力低于0.1者,可考虑行穿透性角膜移植术,这种手术的成功率较高,约90%以上的患者术后有明显的视力改善。但对于麻风性角膜基质炎患者,穿透性角膜移植应慎重,特别是对于存在眼睑畸形、面神经麻痹或干眼症的患者。
角膜基质炎不同于角膜溃疡,大多属于免疫反应。先天梅毒为最常见的原因,结核、单纯孢疹、带状孢疹、麻风、腮腺炎等也可以引起本病。治疗要针对病因,比如抗梅毒、抗结核、局部热敷、用可的松滴眼液或者地塞米松滴眼液、阿托品散瞳、肌肉注射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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